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: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,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, 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特制定本考勤制度。 第二条 适用范围: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。 第三条 例外: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,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签到: 1、因公出差人员。 2、因故请假的人员。 3、临时事务,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,将书面文件 交予人事行政部存档、备查(注: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)。 第二章 考勤制度
批准人 批准假期的期限 请假提前时间 部门主管 1天 需提前1天申请报人事部门备案 总经理(董事长) 2天(含)以上 需提前3天申请报人事部门备案 2、部门主管请假,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,并到人事部门备案。 批准人 批准权限 请假提前时间 总经理(董事长) 审批 需提前3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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